Foliaria

(ID是树叶的意思)

狗血爽文爱好者。日常忙,随缘更新。

【某组织情人节24h】-11:00-《洄游》

祝各位遥双女孩情人节快乐!


简介:双向暗恋。北哥带小苏去多伦多玩。


*伪现实向,请勿上升真人。

*清水到我自己都震惊。


BGM: The Beatles - In My Life



01


夏天的来临对于苏尚卿来说是始料未及的,等他从堆积如山的配音工作中解脱出来、终于感受到一点缺乏水汽的炎热时,已经是六月初了。


工作的时候其实没有那么多疲惫可讲,在投入的状态下,热情往往是最好的动力,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永远不会感到累。录完手头最后一个本子的干音后,小苏有气无力地就着手边的杯子喝了口水,看向正在处理音频的黑子:“这都十点了,除了你和我还有人在吗?”


黑子想了想:“金弦吧,他好像在旁边房间准备他新专辑,找灵感什么的,”然后他看见小苏手上拿的杯子,愣了愣说:“……那个,你喝的水就是他剩下的。”


小苏呛了下:“……没事,我去找他。”


隔壁房间的冷气开得很足,小苏一进去就看到金弦趴在桌上熟睡的背影,旁边还放着编曲的草稿。原来失心疯工作狂不止我一个,他暗自想,仿佛找到了一点奇妙的认同感。


金弦看起来睡得很沉,小苏轻轻挠了挠他半扣在纸上的手心,他才迷茫地睁开眼,盯了小苏好几秒,问道:“唔……几点了?”


“十点了,晚上十点,”小苏被他的样子逗笑,“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回家啊?”


“回家……?行啊。”金弦清醒了一些,看着近在咫尺的小苏,大脑开始高速运转,“咱们两个住得挺近的,不然就拼个车回去吧,或者你今晚住我家也行。”


这话就带着暗示的意思了。其实金弦没想真干什么,他喜欢小苏,看到他就开心,只是想尽可能多地跟他待在一起罢了。这样的邀请更多也是以朋友的身份,他并不敢把自己的小心思宣之于口,只能默默忍着。


然而心细如小苏却敏锐地察觉到了金弦语气中的期待,声音不自觉地软了下来:“那我就去你家住吧。”又揶揄他,“你也真够拼的,写歌都能写到这么晚。”


不是的。金弦在心里说,写歌在哪里都能写,我只是为了等你。然而这话还是堵在了嘴边,他只是看着小苏笑了笑,什么都没说。


他这么一笑,小苏才发现他的嘴唇被空调的冷气冻得有点发紫,那双手或许也是冰凉的,他甚至想伸出手帮他暖一暖——只要他握上去。


但他也没有这么做。


两人之间突然沉默得有点诡异,还是金弦先开口打破:“那,我们走吧。”说着站起来收拾桌子上的纸和笔。小苏“嗯”了一声,背起包在门外等他。


夜已经很深了,马路牙子上行人稀疏,只有路灯和影子陪着他们俩等车。金弦手心里沁了一层薄汗,他知道小苏准备休假,而他想要争取一个肖想已久的、和小苏单独出行的机会。


金弦清了清嗓子,假装随意地开了口:“你假期有什么打算吗?”


“假期?”小苏反应了会儿,“哦,是有点想出国玩。之前不是已经去过好几次日本了嘛,这次换个地方。”


正中下怀。金弦心中窃喜,声音都欢快了一个度:“那你觉得多伦多怎么样?我可以给你当导游,全程跟随,还能住那边朋友的房子,连住宿费都不用掏。”


“多伦多好玩吗?”

“当然好玩啊,有很多地方都值得一去……”


金弦喋喋不休地向小苏介绍起来,这个贯穿了他整个少年时代的地方,以它独特的文化魅力和开放的氛围,吸引着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看着金弦发亮的眼睛,小苏心底也隐隐升起一抹向往和期待,便顺着他的话答应了。


——更重要的是,这也是眼前的这个人生活了那么久的城市啊。


02


这天早上金弦不但早起了,还破天荒地精心准备了早饭。一切就绪后,金弦踱着步子去敲他家客房的门:“小苏,醒了吗?”


门从里面打开,小苏睡眼惺忪地顶着一头乱发,话里带着无处安放的起床气:“大清早的,什么事啊?”


“哎哎——”金弦自知扰人清梦理亏,忙摆出一个安抚的微笑:“我就是想问你早饭的煎蛋要不要溏心的。哦还有,你回去可以办一个加急签证,我们过几天就可以出发了。”


两人都是说走就走的类型。等签证、机票一类的事安排妥当后,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小苏拖着行李箱和金弦在首都机场会合,准备飞往多伦多。


他编辑了一条微博:“出发。[飞机]”配图是北京难得有些湛蓝的天空。


很快就有了几十条评论,几乎都是在问他要去哪的。他本来没打算回复,结果系统突然提示他收到一条关注人的评论:


“这是准备去哪呀?[滑稽]”


——评论的人是在他旁边对着手机不知道在傻笑什么的金弦。


他转过头看着金弦,想翻白眼说他幼稚,却又觉得这个行为分外可爱。金弦冲着他晃了晃手机:“快回复我。”


小苏低着头,打字:“多伦多。[白眼]”


金弦点进去的同时,还看到了黑子的评论:“靠!我就说那天他俩怎么不等我就走了!原来是勾搭到一块儿去了!”


围观群众:“……不知道说什么,就心疼一下黑子小哥哥吧。”


小苏靠过来,刷着这几条评论给他看,笑得眼睛都弯了起来,是有些坦荡的弧度。那一瞬间,金弦几乎以为他们是心照不宣的——对于朋友、粉丝间的这些玩笑话。他们总是在抓住最暧昧的那个点后,再制造下坡的效果,就像到达顶点的过山车,如此循环往复。


他不知道小苏究竟是怎么想的。


但小苏就会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吗?


金弦觉得自己快要憋疯了。


但他比谁都清楚自己不能开口的理由。某次小酒馆五人组聊天的时候小苏说过,他的家庭还是希望他正常成家、生儿育女,就算自己的取向有男性那一部分,也不敢赌上余生来与父母作对。


这是从小在国外长大的金弦从未体会过的压力。他独立得太早,又多少染了些自由主义的情怀,“忠孝”二字仿佛只活在红字的宣传标语里,再难刻进骨血。


他尊重小苏的想法,于是一忍再忍,始终不敢越过那条线,只是小心翼翼地试探。


看着身边的小苏,他还想再说点什么,但是广播提醒他们要登机了。


03


飞机降落在皮尔逊机场,舷窗外已是华灯初上。


金弦轻车熟路地带着小苏乘车、搭地铁,一个电话联系好了给他们提供住处的老同学。两室一厅的公寓,他付了足够的水电费,够他们呆上好几天的。


放好东西之后,金弦叫住小苏:“我们去街那边喝杯酒吧,就当给你接风了,毕竟我也算半个东道主。”


他带着小苏去了一家清吧,虽说少了些多伦多灯红酒绿的特色,但里面的设计还算独特。一进门就能看到整个酒吧中央那个木质的舞台,聚光似的突出,而远远环绕在两边的吧台反倒成了“私密空间”,隐藏在橘色的光中。


驻唱的歌手轻轻拨着吉他,金弦听出来是The Beatles的「In My Life」。


这首歌……他听了又听,不只是因为旋律,更因为歌词。网上总有一些“表白的时候要给对方唱什么歌”的话题,他每次看到,都会想——如果要他对苏尚卿表白,他一定会唱这首。


他先把小苏安顿在了吧台那边,替他点了一杯度数稍低的金汤力,然后下定决心般地向舞台那边走去。


小苏拉住他,递给他一个询问的眼神。他拍了拍小苏的肩,让他坐在原地别动。还有,记得看他。


金弦不会弹吉他,他用英文和原来的驻唱请求了一下,让他帮忙给自己伴奏。


灯光暗下来。


"This song dedicates to a special man. 'In my life, I'll love you more'. "(这首歌献给一个特别的人。“生命之中,我爱你最多”。)


There are places I'll remember

有几处地方,我会一直记得


All my life, though some have changed

即使有些已然改变


Some forever, not for better

有些虽有瑕,但可永存


Some have gone and some remain

也有些离开,有些留下


......


But of all these friends and lovers

但是所有的这些


There is no one compares with you

都不能与你相比


And these memories lose their meaning

那些过去的事丧失了意义


When I think of love as something new

当爱被赋予全新的定义


......


In my life, I'll love you more

生命之中,我爱你最多


一曲唱毕,旁边白人男士的鼓掌口哨声炽烈,就如同他现在的心跳。


歌词的意思其实非常简单明了。他不知道小苏听懂了多少,也没有刻意非要他听懂,好像能对他唱出来就已经是极限了一样。


而苏尚卿本人,在小半杯金汤力的冲击下,感觉到了些微的眩晕。他其实没有完全听清歌词,但他看到金弦的样子,自己又置身于起哄声中,想不明白也难。


小苏尝到一丝苦味,连冰球和柠檬都难以冲淡的苦涩。该面对的,不该面对的,都被金弦用这样浪漫又直接的方式推到了他面前。


……可他不过是一个在俗世里求生存的平凡人而已。他心里明镜似的,接受金弦就意味着风波的开始,即使他喜欢……可在这年头,他的喜欢能被几个人认可呢?


或许酒精是最好的伪装。


他“醉醺醺”地倒在金弦怀里的时候,假装没有看到他无比落寞的眼神。


04


那晚之后,他们就跟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一个装傻一个充愣,相安无事地度过了好几天。


金弦带小苏去了很多地方,他们穿梭于哥特复兴式的卡萨罗马城堡,据说是小苏少年时期一度十分向往的华丽风格;各色博物馆是多伦多的精华所在,但小苏好像没有那么感兴趣,所以他们也没有过多逗留;当然,他们还去了金弦曾经就读的多伦多大学。


金弦拉着小苏在偌大的校园里转悠的时候,突然就想起了一段往事——也是他与配音缘分的开始。


那年他13岁,课余被同学拉去电影院看刚上映的《指环王》。虽说来到多伦多读书已逾一年,但要完全看懂这种冗长的院线片还是有点困难。他略微茫然地瘫坐在电影院的椅子上,几乎要睡过去的时候,突然被屏幕上出现的怪物吓了一跳。


那是个蛮恐怖的造型。毛发稀疏,眼大如豆,头几乎占去了身长的一半,身形偏又瘦小嶙峋,嘴里只有一句台词反复循环。人生经历有限的金弦愣了半天,似乎是不太明白一个特效做出的玩意儿怎么还能发出人声。他慢慢坐起来,盯着屏幕几乎要入迷了。


彼时的好奇心引发兴趣,并以燎原之势一发而不可收拾。闲暇时他便开始尝试跟读电影里的对白,或兴奋或惊悚或仇恨,每一个人物的形象都那么鲜活,他也常常通过这样的方式制造一场又一场虚拟的遇见,来纾解自己独在异乡的寂寞。


又仿佛冥冥中注定,自己每一步的轨迹都与这个爱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重要的比如理想、人生规划和感情。


是了。

理想、人生规划和感情。


他因这些一路走到现在,现在又与二十年前不同。时过境迁,许多当年的人事或已作古,或已另寻出路。世界每一天都在变化,而他现在想要抓住的,只有身边这个人罢了——预示着“爱的全新定义”的小苏。


05


最后一天的时候,小苏提议在市区随便转转。


经过一个拐角时,小苏指着前面的一个教堂,有些兴奋地跟金弦说:“这个和我们前几天去的那个城堡建筑风格很像诶!”金弦点了点头:“对,这是圣詹姆士教堂,理论上跟卡萨罗马一样都属于哥特复兴产物。”他顿了顿,又想起什么似的,问小苏:“这已经是六月份了吧?”


“当然。”小苏说。


“那很巧,咱们刚好遇上了一年一度的多伦多同志骄傲大游行,就在那边的Church Street。”


说话间,他们已经看到了一抹亮丽的颜色。游行队伍并不拥挤,男男女女戴着不同形状的发饰、脸上涂着油彩,都是彩虹色的,有的人手里还拿着画笔。一群人中间也往往会有更加夺人眼球的变装皇后,他们的服装夸张又考究,表达了某种意义上的反传统。


金弦和小苏身旁的是一位来支持自己孩子的母亲,举着高高的标语牌。她的儿子也别了彩虹色徽章,帮她举着另一张标语"I'm a gay and my parents love me!",另一只手挽着男朋友的手臂。


那位中年白人女性看着金弦和小苏,露出了一个微笑,她问他们是否也是来参加游行,用的是"couple"这个词。金弦不得不解释了一下,但是她看上去显然没有信。他念头一转,觉得这不失为一个坦白的好机会,于是语速很快地和她攀谈起来,想请她帮个小忙。


她转过头,不知跟儿子说了什么,然后金弦就看到她的儿子把自己胸前的徽章摘下来,别在了小苏的白T恤袖口,指了指自己的标语,又给小苏比了个加油的手势。


小苏愣了愣。


金弦用了中文:“小苏,我喜欢你。那天在酒吧里,歌是唱给你听的。”


终于痛痛快快讲出这句话,如同消去身上一片顽固的瘢痕。


说完,金弦牵住了小苏的手,随之拥抱了他:“你也是喜欢我的,对吗?”


队伍继续行进着,他们已经来到人群的中央,这里不断地有人拥抱,亲吻彼此的脸颊。欢声笑语间,仿佛一切隔阂都可以消弭,所有与“爱”有关的行为都会被鼓励,小苏看着漫天的彩虹色,微微湿了眼眶。


他知道,不能再逃避了。


“金弦……我确实是一个缺乏勇气的人。其实我父母没有把话说得那么绝,我不过是……给自己找借口罢了。


“之前那几年,我还因为配BL被歧视过……是大学同学,不知道从哪儿扒出来的,在全班面前公放。这件事我一直……”


金弦皱起了眉,这些事,如果小苏不说,他可能永远都不会知道。小苏表现得那么开朗乐观,谁又能看出他一个人默默承受了多少东西?


小苏吸了口气,摩挲了一下袖口的徽章:“但现在我不怕了。”


他攀着金弦的肩,吻了上去——


人群中传来喝彩声,不知谁将五颜六色的花束抛在了天上,花瓣稀稀疏疏地撒下来,从他们二人的耳侧飘落。


就好像一场盛大的婚礼。



*后记:


其实我个人并不是很喜欢写LGBT群体与家庭的关系,不知该把它说成是冲突还是困境,所以停在了这里,没有提到回国后的情况。


感觉还算甜吧……在tag潜水了好久,第一次发文,希望大家多多评论鸭_(:з」∠)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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